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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省会/副省会城市房地产企业贷款
 
    源: 在国内。
    省会/副省会城市的房地产项目。
    额:人民币10亿起步。
贷款年限五年期。
    银行规定的贷款利息。
    20%
贷款方提供土地证、规划证、发改委批文、公司执照等资料、申贷书。
操作程序:
银主批准后到项目地签合同。
公证后放款。
款到后付清贴息。
此项投资企业无风险,公证费银主付。但项目材料务须真实。
联系电话: 010-64843163-807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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